领到案款笑开颜 ■梁佳凤 记者 任莉
4月22日一大早,一辆法院公车从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出发,朝黔南州罗甸县罗悃镇驶去。
“有点激动。”望谟县人民法院法警胡倩坐在车里,看着摆放身旁的案款,情不自禁地对同事说。
怎能不激动呢?如果顺利,这将意味着此前因谢某受等人诈骗一案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得以返还,第一次负责财产移送工作的胡倩,压在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要放下了。
从望谟县城到罗甸县罗悃镇,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车上,胡倩再次拿出手机,翻开名单,对照着拨打起来。
“您好,我是望谟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现在上高速,请问您现在出发了吗……”
途中,胡倩未曾歇息,一直用电话联系被害人,告知他们大概几点到,领取地点在哪里,需要带什么证件。实际上,这些工作,早在望谟县人民法院决定送案款上门的前一天,她就已经与罗悃镇受害群众取得联系。
“从案件信息来看,受害人分布在罗悃镇各村各组,他们接电话的时候,有的在田间地头,有的在走亲访友,有的在医院照顾年迈的老人,怕他们情况有变。”胡倩坦言,发放案款前一晚,她既高兴又担忧,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因为她无法保证在几分钟简短的通话时间里,能唤起受害人对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和对领取案款的热情。毕竟,他们曾经就因电话上当受骗……
2021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诉谢某受、黄某章等人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并判处刑罚,对涉案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务,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
刚刚正式成为一名法警的90后胡倩,负责该案件的财产移交工作。
在联系罗悃镇被害人进行涉案财产移交工作时,胡倩发现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老年群体占比高,而且大多没有联系方式,只能通过查阅卷宗、联系村干部以及其他被害人联系等多种方式进行查找。最终,通过查找,胡倩联系上罗悃镇11名被害人领取案款。然而,许多被害人表示,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罗悃到望谟的路途遥远,不能亲自到望谟办理领款手续。
一直以来,望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在维护法律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创新执法行为,提供暖心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正义和温暖。为将案件款及时送到被害人手中,该院决定送案款上门,这才有了法警跨县送案款上门感人的一幕。
10点20分,当望谟县人民法院公车准时到达约定地点——罗甸县公安局罗悃派出所门前时,胡倩眼尖地看到,大家基本都来了。而原本坐在派出所门口四处张望着的几位年迈的老伯见状,一下子拥了上来,高兴地不断问:“是来退还我们的钱吗?”当胡倩和同事拿出名单和案款走下车笑着告诉他们时,他们笑了,满脸幸福。
“吴某某,100元……”在当地民警和群众的帮助下,当天的案款发放很顺利,10余名平均年龄70岁以上的受害人,在胡倩的指挥下,整齐地排队、签字、摁手印,配合有序。从100元至2100余元不等,共1万余元的案款,全部退还发放到受害人手上。
值得一提的是,望谟县人民法院法警在退还案款时,还趁此机会宣传了防范诈骗的小知识,让群众好好保管钱财,不要随便相信他人,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警,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感谢你们这么远赶来!”“太麻烦你们了!”“我们都以为钱拿不回来!”……发款现场,老人们的感谢声此起彼伏,场面感人。其中有一位老人领到自己的钱后,直接蹲在地上仔细数起来,迟迟不肯离开现场,向法警和民警连声道谢。
“这些受害人,为了领到自己被骗款,他们中有腿脚不利索需要搀扶着来领取的,有从庄稼地赶几公里回来领取的。”事后胡倩告诉记者,受害人真诚质朴的感谢,让她真切感受到,他们的工作,是多么有价值。
“案款虽不多,但实现的是被害人的权益,送去的是法院的关爱,温暖的是民心。对我而言,这次案款发放工作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它再次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以及我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有正确的方向,奋勇前进。”胡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