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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法院发出道路交通安全司法建议
   本报讯(吴鸿滨)近日,榕江县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向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首份司法建议,这是该院在贯彻落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综合治理方面的又一有力举措。
  近年来,榕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发现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获刑的居多,且有相当数量的被告人均未取得摩托车准驾证照,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问题较为突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榕江县人民法院特向该县交警大队发出司法建议,提出二点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摩托车无证驾驶整治相关工作;强化车管所的管理和服务,探索新的便民办证机制,解决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办证难问题。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望广大群众自觉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整治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好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榕江县人民法院一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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