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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机关
能动履职 精准发力 全方位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 吴昌伟 记者 罗翔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黔南州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近期,黔南州检察机关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将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能动监督服务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化认识,迅速行动。黔南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举措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召开党组会、全州检察长会议等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法律监督工作;研究制定《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服务保障安全生产任务内容,将任务明确到部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出台《黔南州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专项工作·企业合规工作方案》,建立企业合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减少和防范企业犯罪,支持、引导企业安全生产、守法合规经营;院领导带头进机关、进企业,通过上门走访、实地检查等方式,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州委政法委、应急管理等部门研究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业务培训、学习20余次,有效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合力维护安全生产。
  全面排查,依法惩治。黔南州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履行逮捕、起诉职能,从严从快惩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对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涉及罪名,建立“打非治违”刑事案件台账,全面准确掌握涉及安全生产案件的情况,做到依法打击、精准打击;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业务条线部门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涉及安全生产案件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基层检察院把好案件办理质效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好提前介入,对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检察意见。
  参加治理,形成合力。黔南州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服务大局,有效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主动融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切实将安全生产问题排查在早、防范化解在前;强化行刑衔接工作,立案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业、个人履职不到位的情形,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职;立足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和案件线索,及时分析案件背后管理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风险防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到市场、餐饮店、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服务保障,合规生产。黔南州检察机关围绕激活市场、建设活力新黔南目标,充分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有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和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努力营造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大走访活动为依托,走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200余家,以法律宣传、政策宣讲进单位、进企业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履职监管、促进企业自觉履行“一法一条例”明确的责任义务,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主动对接,听取企业法治需求,畅通检企沟通渠道,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解决管理漏洞、风险隐患和法律纠纷等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开展涉案合规和非涉案合规工作,组织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座谈会,邀请工商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商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研究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全州企业合规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对企业犯罪的溯源治理,防止涉案企业再次发生危害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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