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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调解纠纷两万余件
我省司法系统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记者 岳端
  近日,六盘水市水城区村民杨某某因帮助邻居邓某某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时不慎摔伤,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要求邓某某一次性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补助费等费用9.4万元,邓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与杨某某亲属就赔偿费用发生口角。
  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介入,采取“法、理、情”融合调解的方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单独进行相关法律解释。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依据,以维持邻里关系为前提,对当事人及亲属进行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
  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握手言和,及时制止了一场可能愈演愈烈的矛盾纠纷。
  这是我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初以来,贵州省司法厅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责任务,专项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介绍,2022年1月19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发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结合省委政法委深入基层大走访,开展全方位、网格化、滚动式大排查,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纠纷信息。深入排查乡村振兴、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交通运输、劳资关系、物业管理、征地拆迁、讨薪讨债、医疗纠纷、投资融资等各领域纠纷以及涉疫情纠纷,特别是返乡务工人员情感、劳资等纠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努力将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1至2月,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775次。
  对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一般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灵活采取多种方法,坚持应调尽调,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身在一线,了解民情”的优势,突出重点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加大排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重点人员,积极化解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指导各市(州)司法局积极参与乡(镇)级综治中心有关命案防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1至2月,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760件,调解成功19666件,调解成功率94.73%。
  指导各市(州)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排查发现可能引起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主动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排查、化解、综合处置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拖大升级,基本实现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当地化解,为诉源治理发挥一线作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6000余场次,发放10万余份法律宣传资料到县、乡、村,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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