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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法院快速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本报讯(胡开艳 记者 喻玉)“被告人邓惠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在案的罂粟苗964株,予以销毁。”日前,乌当区人民法院当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家住乌当区某村的被告人邓惠某曾从同村村民唐某某(已故)处获得罂粟种子,因唐某某称罂粟种子止咳效果好。2021年10月下旬,被告人邓惠某便将罂粟种子撒在自家房屋背后的菜园里。今年1月19日15时许,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禁毒工作禁种铲除行动时,在被告人邓惠某家房屋背后的菜园中查获其非法种植的罂粟苗,并当场拔除。
  经现场清点,被告人邓惠某非法种植的罂粟达964株。该案由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8日向乌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邓惠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乌当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于3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该案从受理到宣判,历时仅三天,宣判后,被告人邓惠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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