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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揭牌成立

  本报讯(江运鹏 记者 罗翔)为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管理教育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3月23日,黔南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贵州省市(州)级建立的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
  黔南州、龙里县两级政法委、检察院、民政局、教育局、关工委、妇联、共青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人步入基地展厅进行参观并参加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听取了黔南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工作情况汇报,并向与会人员解读了《黔南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人积极发言,建言献策,细化工作内容,共同商定下一步工作打算。
  据悉,经过调研组前期的精心调研、论证,在各成员单位的鼎力支持下,最终确定将该实践基地设立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该院于2021年9月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启用,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救助等内容为一体,采取图文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教育模式展开法治教育,让青少年在快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将该基地作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活动场所,具有较独特的必备条件。同时,该院组建了专业化队伍,精心挑选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善于做思想工作且具有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负责相关工作,并积极与龙里县有关成员单位沟通,联合制定《龙里县关于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调工作办法》,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实做细做精。
  下一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多年来形成良好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为依托,借助“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这一前沿阵地,携手县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家庭指导教育,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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