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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本报讯(记者 喻玉)3月30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据悉,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了7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3件;审议批准了市(州)报批的2件法规和2个修改废止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2个专项报告,审议了3个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本次变动后,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97人。
  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机制和实施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会议审议通过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原则、规划建设、运行保护及法律责任,对保障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管道运行安全,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会议审议通过的《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用法规制度推进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明确了社科普及责任和专项经费保障,细化了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在内容、形式、载体上都充分融入贵州元素、具有贵州特色、符合我省实际,对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提高公民社会科学素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初次审议了《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继续审议了《动物防疫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会议听取审议了全省律师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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