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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法院巡回审理效果好
  本报讯(刘媛媛)日前,遵义市绥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单元到旺草镇巡回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这也是该院自2022年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单元后审理的第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据了解,2021年7月21日,五名原告(其中三名系未成年人)之近亲属李某在旺草镇被被告周某驾车撞伤后死亡。事发后,五名原告多次与被告周某及相关保险公司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五名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及其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支付原告损失100多万元。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定在原告所在地的旺草人民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依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在庭前,通过法官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扣除先行支付的11万元外,由被告保险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前向五名原告支付各项损失共97万元,五名原告也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为充实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力量,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今年2月,绥阳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中成立了未成年人专门审判单元。该单元除了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外,还将结合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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