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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张云 记者 任莉)日前,黔西南州晴隆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一证人王某乙在涉案酒吧务工时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遂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联合调查。经调查发现,晴隆县辖区内部分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同程度存在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情形,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调查核实后,该院向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酒吧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建议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力度。“我院就办案中发现的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线索展开调查,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职能部门及时补位进行监管,这是不断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提升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能力的一种积极有效举措。”晴隆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晴隆县劳动监察、社保、工伤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共12家娱乐场所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监督用工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学法、守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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