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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检察院探索“421”工作法推进未检品牌建设
  本报讯(侯濛萌 李丹)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探索“421”工作方式方法,即以温情为主线、以教育为主导、以问题为导向、以预防为目的的工作思路,积极践行未检“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推进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挽救、综合救助等工作,把“检爱”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
  以温情为主线,救助每一位被伤害者。未成年被害人遭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容易造成终身阴影,甚至出现心理偏差,从“被害人”变为“加害者”。对此,播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温情司法,有针对性地对被害人开展救助工作。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为被害人打开心结,并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对“失职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令其改正错误教育方式,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以教育为主导,挽救每一个未成年人。面对失足少年,该院将功夫延至案外,推动落实思想疏导、教育帮扶、就业培训等综合帮教措施,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积极条件。联合公安、妇联、教育、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帮教,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异地协作机制,加强跨地区司法协作,积极开展异地社会调查、异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异地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未成年人。
  以问题为导向,制发每一份检察建议。该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挖掘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堵塞未成年人保护漏洞。针对宾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经营、校园周边摊贩设点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定期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检察建议取得实效。
  以预防为目的,完成每一次法治宣传。该院选派36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宣讲、座谈讨论、走访校园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暴力、网络安全等主题向学生以案释法,让未成年人在法律的“浸润”下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监督学校将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到位,将“大灰狼”拒之门外。同时,运用新媒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发出未检正能量之声,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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