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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本报讯(兰江余)近日,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冉某某与何某某、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检察官现场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由冉某某现场支付9675元给何某某的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场奔波了七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划上完美的休止符。
  据悉,2014年,何某某经沈某某介绍向冉某某借款11万元,约定月利息为6%,后因何某某无力偿还本息,冉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何某某对法院2015年8月27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不服,认为出借主体存在虚假以及超出法律法规保护部分的利息应认定为无效,何某某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控告奔波了七年,最终何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发现,关于出借主体是否存在虚假的问题申请人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利息部分问题,冉某某告知检察官何某某每次支付的部分利息被已死亡的担保人沈某某获取,但何某某对此并不清楚,冉某某认为案件按照法院判决内容已执行完毕,冉某某多次信访举报给其及家人产生了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几轮反复耐心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协议并当场兑现,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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