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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安
打击生态环境犯罪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 记者 何永利
  贵州公安食药环侦部门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敢于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动真碰硬,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2021年,贵州公安食药环侦部门紧盯“四个聚焦”,实现“四个提升”,竭力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美丽贵州”“平安贵州”建设作出了新业绩。2021年共立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3380余起,同比增长20.91%;破案3100余起,同比增长24.71%;破案率为91.77%,同比增长2.8个百分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400余人,同比增长35.44%。侦办行政案件220余起,同比增长79.84%;行政拘留230余人,同比增长84.56%。实现贵州森林覆盖率达61.5%、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9.4%、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等指标历史最高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聚焦顶层体制改革 提升机制保障能力
  对标公安部,成立省级专业队伍。2019年,公安部整合多个业务局相关职责,组建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统一承担打击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职责。贵州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党委统一部署,大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队伍建设,2020年6月,启动实施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2021年8月,贵州省森林公安局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简称食药环侦总队),加挂“贵州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牌子,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抽调精干力量充实食药环侦警察队伍,履行打击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职责职能。
  食药环侦总队成立后,借鉴公安部和沿海省份以及西南周边省份的机构及职能整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探索建立不同于沿海省份、有别于周边省份的贵州食药环侦查队伍模式,在总队现有机构条件上,成立生态环境、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等专班,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督导各市州,推进专业警种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食药环侦总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公安部七局和总队职能职责,积极督促指导各市(州)、县级公安机关在改革中主动抢新机、开新局,强力推动各市(州)、县食药环侦查专业化队伍建设。黔西南、六盘水围绕“情报信息引领,技术侦查支撑,规范文明执法,突出积极主动”,实现了市(州)、县(市、区)食药环犯罪侦查力量的整合,形成了打击生态环境犯罪以打促管、以打促治、以打促防的新格局。
  聚焦协调机制建设 提升执法监管合力
  助推建立行刑衔接制度。贵州省公安厅先后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衔接工作制度》,与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确保形成合力。针对林业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滞后的现状,食药环侦总队积极会同省林业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健全完善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了《贵州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提交审议会签。
  加强省际警务区域合作。为构建警务一体化,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乌江警务合作新格局,加强区域警务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安机关的合成作战能力,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与重庆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签署《关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合作协议》;与云南省、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签署《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合作协议》,围绕长江这一主线,打破地域、水域界限,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水岸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水路执法闭环。建立健全打击跨区域跨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统筹制定合作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协作提供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切实解决了“同江不同策、同江不同步”等问题。
  聚焦重点领域保护 提升犯罪打击质效
  严厉打击涉江违法犯罪。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长江禁渔”等涉江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涉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公安机关两江(长江、珠江)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立体构建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乌江流域沿线市县(区)公安、环保、住建、水务等部门召开乌江流域污染防治联合会。制定《贵州省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战果显著,位列全国前列。侦办刑事案件1380余起(其中部督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50余人。先后破获部督凯里“5·18黔渝非法捕捞生产品案”、道真“2·06非法捕捞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制定下发《贵州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4月19日,公安部通报表扬贵州省公安厅联合检察、工信和自然资源等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积极发挥牵头作用。
  着力推进林业资源保护。深入开展“利剑2021—2025”“黄金狙击”“雷霆行动”“打击破坏候鸟迁徙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犯罪侦办打击要求,采取分类指导、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打击危害林业资源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成效显著,晋级第一方阵。全年共侦办涉森林资源犯罪案件8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余人,涉案金额380余万元。先后破获黔西南“1·15”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贵阳“1·18”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特大案件。
  聚焦普法宣传发动 提升社会共治氛围
  持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各级食药环侦部门按照“五个深入”总要求,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强化民警立足岗位学促帮带,坚持岗位学法用法练兵,坚持教培结合,采用“请进来”“送出去”培养模式,通过电脑、手机等网络设备登录“智慧普法平台”,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和“黔微普法”“学习强国”“贵州警事”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教育竞答及测试,养成良好学法用法习惯,进一步夯实理论功底,提升民警规范执法能力。
  扎实履行执法普法责任。各级食药环侦部门牢固树立“宣传就是战斗力”思想,自觉强化宣传工作,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充分运用多元化渠道,采取多样化形式,积极引导公众。充分利用开展“110”宣传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21”世界森林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及网络等媒介进一步加强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宣传,广辟案件线索来源,回应群众关切,激发全民参与的主动性,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采取沿线走访、实地调查、单位座谈和入户交流等方式深入一线,结合实际向执法主体、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和海报1200余处,发放宣传资料、赠品8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300余人次。
  今年,贵州公安食药环侦部门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以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为主线,以构建系统完备的公安食药环侦工作体系为目标,以集中开展“昆仑”“长江禁渔”等专项行动和“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为牵引,进一步提升情报研判能力、侦查打击能力,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食药环侦队伍,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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