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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院高效执行促和解当场兑现把案结
  本报讯(姜朝仁 焦淑慧 记者 罗翔)近日,黔南州瓮安县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案件。查封、拘传等强制措施齐上阵,该老赖最终当场支付执行款4万余元。
  “法官,我看到朱某华在绿水弘城工地上挂广告牌”。3月3日下午,申请人龙某权向瓮安县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鉴于以往被执行人拒绝到庭的情况,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随即组织执行干警着便装驱车前往线索地。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朱某华在某高楼处悬挂广告牌,且发现该工地只有一个出口。为保障被执行人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执行法官决定在唯一出口处蹲守。经过近两小时的等候,终于在工地出口处成功拘传被执行人朱某华到瓮安县法院。
  经了解,被执行人朱某华拖欠申请人龙某权、曹某劳务工资已逾两年,申请人多次催讨未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华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在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某华的奥迪牌车辆,但被执行人无动于衷。
  在瓮安县法院接待室,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有财产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朱某华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联系亲友积极筹款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朱某华向两位申请人履行了全部工资款4万余元。下一步,瓮安县法院将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与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次开展涉民生执行活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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