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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火需谨慎 引发山火终获刑
■ 李爱
【案情简介】案例一:李某甲在自己家地里点火烧洋芋吃,后因风势过大,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勘验,该森林火灾的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9.5公顷。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检察院以李某甲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李某甲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决其按要求进行补植复绿。
案例二:李某乙在自家耕地内做农活,在焚烧杂草的过程中,因风势过大引发森林火灾。经勘验,该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1.9公顷。威宁自治县检察院以李某乙涉嫌失火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李某乙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决其按要求进行补植复绿。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拜坟祭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草等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可能被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生态修复赔偿等法律责任。春耕在即,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提高法律意识、防火意识,自觉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祭扫,严禁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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