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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杨毓 皮奕婷)2021年,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新高度,适应行政检察发展的新要求,主动延伸行政检察职能,采取多种方式,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全年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4件,同比增长168%,其中通过司法救助方式化解4件,促成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实质性化解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每一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背后,都是民生所系、民心所向。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行政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
  始终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增强化解行政争议意识,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中加强审查评估有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可能性,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作,积极参与“两降一升”行政案件的化解工作,加大调查核实和公开听证力度,通过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争议。如惠水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心、王某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中发现申请人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成功化解了该案。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检察为民实事。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办理婚姻登记、土地权属登记、征地拆迁、社会保险、治安处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案件,为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行政检察产品。如长顺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英婚姻登记错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经过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发现婚姻登记机关存在婚姻登记审查不严、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后,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及时对错误婚姻登记进行了撤销,从而解决了长期困扰当事人的揪心事。
  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以监督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一体化”办案模式,用心、用情、用法办案,精准分析案件实质,梳理案件背后矛盾,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把释法说理融入息诉和解全过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黔南州检察院和福泉市检察院共同办理的王某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在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不懈努力下,涉案各方达成补偿和解协议,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该案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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