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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专项检察农资市场
  本报讯(冯宇)时值春耕时节,为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规范“农业两药(农药、兽药)两料(饲料、肥料)”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近日,遵义市绥阳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青杠塘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检察行动。
  在当天召开的工作调度会上,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对“两药两料”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工作强调,青杠塘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绥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同时提醒参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重要意义;要规范经营和发展生产,各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户要切实执行相关规定,落实相关要求;要守住底线,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注意环保,各种植,养殖大户要提高环保意识,保证排放符合要求。保障农资市场安全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关系着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切身利益,作为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紧盯农资市场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农资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平稳发展。
  会后,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青杠塘镇人民政府与绥阳县检察院到青杠塘镇各农资经营商铺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农资商铺5家,各类农资产品200余件。检查中发现部分农资产品目录与台账不对应,部分产品即将失效,兽药产品未进行库存登记等问题,检查人员对上述问题责令农资经营主体人立即整改,确保农资产品安全送到每一个群众手中。
  下一步,绥阳县检察院将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继续履行上级院工作部署,全力落实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为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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