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本报3月9日北京电(记者 陈曦)“党政机关在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指出。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参与不够,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治机构人才短缺,人员工作岗位安排不合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不足,外聘法律顾问并不普遍……针对这些问题,李汉宇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提案》,提出了3条建议。
  为了提高党政机关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度,李汉宇建议,要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党政机关重要事务的事前论证、事中跟进、事后评估,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党政机关应保障法律顾问及时获取有关信息资料、有合理的研究处理时间,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不按规定听取、采纳法律顾问意见,违法违规决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
  聚焦人才短缺问题,李汉宇建议,要适当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结合公务员招录、机构改革、复议体制改革、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律师挂职锻炼等制度,加强县(市、区)、乡镇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聚焦经费短缺问题,李汉宇建议,要着力解决县(市、区)、乡镇、部门无经费保障的问题,增加外聘法律顾问,充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继续推动更多县(市、区)建立统筹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支持部门经费预算中列支法律顾问经费科目。市、县、乡同级党委和政府可以联合外聘法律顾问,党委和政府也可以分别统一外聘法律顾问。”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