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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检察院“三举措” 做好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回头看”
   本报讯(杨秀琼)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黔东南州台江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开展对2014年以来对外发布的法律文书清查“回头看”工作。此次共计清查法律文书1105份,其中清查起诉书728份,不起诉决定书375份,刑事抗诉书2份,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习。为提升各业务部门规范化意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此次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回头看”工作为契机,以法律文书规范化公开为重点,组织全院干警对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细则》进行了再次学习,围绕文件精神和文件内容,明确了清查范围、清查重点和清查方式等,为清查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明确责任分工、力促反馈整改。为保障清查活动的有效性,发挥清查的实质作用,此次清查采取双岗双查的方式,即由案件承办人对已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上报给第三检察部统一汇总;第三检察部对12309中国检察网已发布的法律文书进行排查,对于发现的文书可能涉政、涉检等问题,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确认后层报上级检察院作出相应处理。
  着力建章立制,提升公开质效。该院通过此次清查“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对法律文书制作及公开的责任意识,通过自查总结存在的问题类型,反思成因,并对法律文书公开审批、审核等方面作了细化要求,并形成该院的工作机制。在今后法律文书公开审核过程中按照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法律文书公开的审批、审核、复核等程序,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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