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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护卫人居环境
本报讯(骆逍遥)近日,仁怀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国酒城小区内违法设立垃圾转运站,致使周边环境臭气熏天,严重影响附近小区的生活环境和仁怀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对此,该院积极回应,迅速组织办案力量收集和固定证据,同时联合仁怀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以及盐津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突击检查小组奔赴现场进行核查。
现场核查发现,该垃圾转运站为该小区物业设立,其长期将小区内生活垃圾转运至小区主干道旁的围栏内进行临时堆放,存在垃圾转运清理不及时、露天堆放、转运车装载运输中垃圾撒漏、站内环境脏乱差、大量垃圾液流入市政管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卫生,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仁怀市检察院在核查现场,要求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该院在该物业公司会议室内组织多部门召开座谈会,商讨后续工作。参会的职能部门一致同意立即取缔该非法垃圾转运站,并就该小区今后生活垃圾堆放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会后,该院督促参会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现该非法垃圾转运站已拆除。
近年来,仁怀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行使法律监督权,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尤其是通过加强与当地行政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办理了一批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仁怀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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