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正安县多部门联合成立“公益守护联盟”
“五同步”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联合执法监督行动
  本报讯(杨珊)2月28日起,遵义市正安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公益守护联盟”以“五同步”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联合执法监督行动。
  主导与引导同步。为推进落实专项监督工作,正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前期通过对县城区各美容院、药店、母婴店等销售消毒产品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汇总,为后期主导与引导开展联合执法、高效监督奠定了基础。2月24日,正安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了“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监督联席会议。会议决定成立“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消”字号产品进行集中排查整治。2月25日,正安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于2月28日起开展专项联合检查,专项联合执法监督行动正式启动。
  执法与监督同步。2月28日至3月1日,该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凤仪街道、瑞濠街道、人流量较大的安场镇等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店、美容院、母婴用品经营店、理疗店等近40户经营和使用“消”字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检查执法。通过查看经营者相关许可证照及“消”字号产品进出销台账,现场检查“消”字号产品的报告资质及查看“消”字号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产品说明书、使用期限等内容,产品摆放是否正确等方式进行检查,正安县检察院全程进行监督和线索登记。
  排查与整治同步。此次专项行动通过排查,查找出涉及销售的“消”字号产品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无企业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报告9家145种,“消”字号产品与药品未严格分区域、堆放混乱5家,“消”字号产品的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1家1种,销售过期消毒产品、药品、化妆品3家5种,对销售的产品的宣传广告用语不规范2家等诸多问题,排查出问题线索10余条。针对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现场对销售“消”字号产品违法乱象进行了整治,逐户填写监督检查表,下达限期整改监督意见11份、制作现场调查笔录4份、拟对3个违法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执法与宣传同步。每到一处,联合检查组工作人员都耐心向经营者宣传中央、省、遵义市、正安县关于如何正确销售“消”字号产品的规定,并向其宣传在进购“消”字号产品时应当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资质报告、向其介绍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消”字号产品不等于药品、保健品等相关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消”字号产品的认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广大经营者也主动自查自纠,铲除了违规广告、清理下架了不合格产品,停止了违法行为。
  专项与多项同步。正安县检察院以此次“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工作为契机,在专项工作中深挖多项公益诉讼线索,以点带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公益保护领域,总结在食品药品“消”字号产品生产质量、非法经营、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后续将及时办理案件,多措并举进行全方位监督。
  下一步,正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公益保护触角,以“我管”促“都管”,与正安县各职能部门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保护领域研究工作对策,组建“公益守护联盟”,积极探索常态化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