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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林丽)近日,铜仁市石阡县法院本庄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一批农民工“讨薪”纠纷,切实维护了6名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4月,林某在青海省某县承包了建设工程,林某作为包工头陆续将潘某伦等6人带至工地务工。2020年6月初工地完工,务工期间,林某向潘某伦等6人支付了部分劳动报酬,剩余工资66600元未支付。后经潘某伦等人多次催要,林某称无钱支付,便于2021年2月11日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农历2021年正月初十前将余款全部付清,若不全部付清,后果自负。承诺期满后,林某因项目亏损及未得到工程款,未兑现潘某等人的工资款,潘某伦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到石阡县法院本庄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本庄人民法庭收到立案材料后,案件承办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认为该案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应慎重处理。于是及时联系林某,林某在电话中表示对欠付工资款无异议,并答应立即赶到法庭见面调解。考虑案件特殊性,为快速解决双方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案件承办法官积极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并委派调解员负责组织当事人调解。在调解中,调解员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多次向林某讲解拖欠工资所触犯的法律法规,向他说明调解的益处。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潘某伦等人随即向法庭申请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审查后,对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并下达了民事裁定书。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石阡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创新内外联动机制,构建诉前调解格局,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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