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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检察院
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本报讯(吴迪 记者 罗翔)为加强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今年以来,黔南州罗甸县检察院以创建“湖城立检韵·忠诚铸检魂”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争创一流业绩,争创单项冠军。
  2月24日,罗甸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茂林围绕如何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向该院全体党员干部作了题为《从细节着手,不断提升刑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讲课,强调了司法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业务提升为基点,切实将党的建设贯彻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
  刘茂林在党课中说,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下大力气抓实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在如何实现检察工作“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业绩”新时代工作目标上,并对罗甸县检察院干警提出了“党建+”理念。
  “党建+”学习讲堂。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罗甸县检察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注重把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的建设切实贯彻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每周四开办“学习讲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讲授并讨论、分享心得,推动党建高度融合发展。
  “党建+”理论学习。检察人员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多思考怎样把工作做得更好一点,贡献更大一点,全身心投入到自身工作中去。要加强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的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掌握审查证据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出庭应诉能力等业务技能。
  “党建+”监督执纪。守纪律、讲规矩是检察人员的基本素养,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罗甸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要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梳理办案节点和事项,确保案件无超期无退回补充侦查后未按时重报的情况发生。对于已办结的案件要督促承办人对法律文书及时公开,不断提升办案数据公开的价值和效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断增强自身遵章守纪、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助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党建+”为民从检。罗甸县检察院全体人员必须时刻把“认真负责”铭记于心、外用于行,案件无大小,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办案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本身,更是案件背后的人心,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承办人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要重视对证据的审查,加强对证据的分析论证,从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审查单个证据的证明能力,审查其证明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有关,侦查机关取证程序是否合法。
  通过这一堂生动的党课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打造一院一品牌为契机,以党建引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落实,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能,为罗甸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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