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2年3月2日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开展庭审实训活动

  本报讯(张伟)“我们对控方提出的证人证言真实性、合法性提出异议!该份证据没有证明能力!”“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自行补充侦查,该份证人证言系我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制作,现证人已在庭外等候,公诉人已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近日,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一场庭审实训正在上演。
  实训活动开展之前,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进行抽签,分为公诉人组、辩护人组、审判组以及点评组、书记员组。拿到卷宗后各组进行案情集中研判、讨论,并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实训过程中,上场选手们针对案情从不作为犯义务的来源、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意外事件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精彩的辩论,释法与说理并重,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护意见的每一次交锋中都体现了选手们的精心准备,其中法律条文的引用、法学理论的阐述、对犯罪构成严谨的论证方式使所有参训人员受益匪浅。实训结束后,评委对选手的优缺点进行点评,重点指出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并对选手们的表现进行打分,最终评出最佳表现奖、优秀书记员、优秀法律文书奖以及最佳团队等奖项。
  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庭审应对能力,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指控职责的应有之意。庭审实训是以实务为内容、以实战为形式、以能力为目标,采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形式,参与度高、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检察官通过在不同诉讼角度对同一个案件进行审查,锻炼了多维度思维模式。书记员分别担任合议庭与公诉方庭审记录,从速录、排版等角度进行考核。
  下一步,南明区检察院将以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从出庭形象、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效果等方面对刑事检察干警进行全面考察,以实战练兵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