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第05版:消防周刊
第06版:消防周刊
第07版:公益广告
第08版:区域 行业
标题导航
强化“三项机制”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实体化运行
贵安新区公安局 智能自助警务室便民利民
望谟县检察院 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仁怀市检察院 司法救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大走访“挖出”一越狱34年男子
图说新闻
图说新闻
贵阳市白云区多措并举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
凤冈县有序开展抗凝保畅工作
11岁男孩玩游戏被骗8999元凯里警方快速为其追回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仁怀市检察院 司法救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张贵南)为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遵义仁怀市检察院对侯某酒后交通肇事一案的未成年被害人朱某给予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据悉,2021年,犯罪嫌疑人侯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被害人朱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朱某遭受重伤。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侯某没有赔偿能力,而被害人因受伤已花费了医疗费数万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且被害人朱某系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防止朱某因伤致贫,经调查核实,仁怀市检察院决定给予朱某司法救助,缓解朱某的生活困难,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仁怀市检察院坚持为民初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相关机制,多措并举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传递了司法温度,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履职中的担当和人文关怀。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