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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检察院 司法救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张贵南)为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遵义仁怀市检察院对侯某酒后交通肇事一案的未成年被害人朱某给予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据悉,2021年,犯罪嫌疑人侯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被害人朱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朱某遭受重伤。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侯某没有赔偿能力,而被害人因受伤已花费了医疗费数万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且被害人朱某系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防止朱某因伤致贫,经调查核实,仁怀市检察院决定给予朱某司法救助,缓解朱某的生活困难,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仁怀市检察院坚持为民初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相关机制,多措并举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传递了司法温度,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履职中的担当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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