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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维护公平正义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体系建设获得感
贵州请群众点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个率先”:特色立法精细立法的贵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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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维护公平正义
2021年群众对贵州省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达98.96%
■记者 喻玉
2021年,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的赞成率达99.65%,再创新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达98.96%。
更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严”的政策不放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5830人、起诉40327人,以检察履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坚持以“宽”体现法理、情理温度,落实好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741人,同比上升47.6%,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18174人,同比上升26.6%,刑事和解不诉率、不捕率排名全国第1、第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504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护航金融安全,起诉1951人,向金融监管部门等发出检察建议241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信访包案等方式化解矛盾,推动诉源治理。
部署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2021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围绕工业强省战略,开展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起诉破坏工业企业正常经营、创新发展的犯罪614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42件,涉及企业财产6.2亿余元。与省工信厅、省能源局建立协作机制,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挂案”清理率97.4%,返还涉案财物913.7万元。出台涉“十大产业”信访规定,开启办案“绿色通道”。调研走访企业1252家,确定重点联系企业357家,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召开企业风险防控专题“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11场,面对面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在工业园区、企业、工商联等设立检察联络室(站、点)110个,搭建服务企业检察“直通车”,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个案、类案分析,向企业、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等发出检察建议1115件,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促进行业自律。
自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多彩贵州建设。贵州省检察机关制定服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0条措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诉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犯罪,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十大典型案例,支持农民工起诉144件,帮助追回“血汗钱”1.6亿余元。深入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与湖南、四川共建协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68件,形成跨区划保护合力。与生态环境等部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277亩、被污染和占用河道98公里,关停、整治污染企业72家。构建“司法+修复”办案模式,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等9450余亩,增殖放流200万余尾。积极保护红色资源,开展长征文化专项保护,省检察院办理的保护刀靶水红色遗址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文件。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
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彰显。贵州省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275件、撤案1326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188件。对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21件,已改判、发回重审108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70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牵头倒查近30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纠正785件。在全国率先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防止“剥政人员”违法参与村支两委选举,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和最高检肯定。持续做实民事检察,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80件,对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674件,与省法院建立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对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10件。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等出台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的意见,立案1735件,排名全国前列。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办理各类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38.8%,对审判、执行违法等提出检察建议2657件,同比上升79.9%。着眼“保护权利”,落脚“解决争议”,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长带头办理“骨头案”461件,同比上升20.1%。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71件,提起诉讼783件,同比上升46.9%。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开展耕地保护试点,毕节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贵州省检察机关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检律协作机制,推动解决值班律师全覆盖的问题。制定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规定,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调研。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51959人,适用率89.9%,提出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98.5%。
坚持人民至上
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21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来信来访5.7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三级院领导带案下访、督办案件69次,化解高检院、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交办案件22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对1244件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形成“司法+社会”的多元矛盾化解模式,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其中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接访482件,化解纠纷188件。积极优化、改造检察服务窗口,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并以该主题同省政协协商座谈。
切实办好影响群众衣食住行的“小案”。针对高空抛物发出检察建议121份,推动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针对问题窨井“吃人”“爆胎”等安全事故,与相关管理单位座谈交流51次,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4份,制发检察建议128件、公益诉讼立案59件,督促维修整治窨井盖4316个,全省无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166人,着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扎实开展“断卡”行动,起诉侵犯公民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4153人,同比上升261.8%,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联合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起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等犯罪8321人,对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56份,督促涉案企业堵漏建制,督促相关部门纠正问题576个、建立长效机制20个。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批捕2078人,起诉2444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不诉1598人,其中23人考取高等院校。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省监委、省教育厅等9家省直单位出台《贵州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防治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受理强制报告案件129件、立案102件。针对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发出“督促监护令”182份,促“甩手家长”履责管教。建成“一站式”询问和办案中心56个,对被害未成年人询问、取证一次性完成,防止“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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