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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郑艳)2月10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法院落别人民法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了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被告刘某某于2020年2月22日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对向行驶的原告廖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相撞肇事,事故造成原告廖某某、小型面包车乘车人任某甲、任某乙、徐某某受伤(4名原告系亲属关系)。其中,原告廖某某的腿部伤情最为严重,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需要后续治疗费2万余元。无奈之下,诉至落别人民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和被告刘某某赔偿损失。
  接到案件材料后,该法庭承办法官发现,因被告刘某某所有的车辆交强险脱保,虽有商业险,但因其系醉驾,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义务,加之刘某某因醉驾,被判处刑罚,且无经济赔偿能力,对原告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远在浙江省的保险公司,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多次电话、微信协商,保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终于同意补偿四原告损失共计30000元,并当庭履行。至此,4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在诉前。
  “感谢法官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让我们得到30000元的补偿,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补偿款得到后,廖某某来到落别人民法庭,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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