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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乡村
  本报讯(罗跃鑫 记者 任莉)日前,黔西南州望谟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对韦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并联合石屯镇人民政府以该案为案例进行法治教育。
  2021年10月5日至7日期间,韦某某窜至望谟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望谟县石屯镇上坪寨村的魔芋种植基地内盗窃魔芋叶面果共计208.3斤。经认定,被盗的叶面果价值13539元。经望谟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韦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赔偿与被害公司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鉴于韦某某系脱贫不稳定户,家中经济条件困难,承办检察官贯彻“法、理、情”相结合的办案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决定依法对韦某某作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
  公开宣布当日,石屯镇政府召集了望谟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表、辖区内的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会。会上,被不起诉人韦某某的家属现身说法,随后检察官以案释法,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向群众分析魔芋种植给村民致富增收好处的同时,向村民讲解法律相关规定,并分析违法所带来的后果等,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检察官表示,希望广大村民能够从该案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镜,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企业健康发展,一起打造文明、富饶的石屯。
  “今天检察官给我们上了一课,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要引以为戒,知法守法,同时也让我们明白维护好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的重要性,我们也是受益者。”会后,一名参会群众深有感触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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