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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名个人3个单位获全国公安系统普法工作先进
  本报讯(记者 任莉)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在近日出炉的全国公安系统普法工作先进表彰名单中,贵州公安系统中有3个单位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名民警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2016至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有力监督下,通过各地、各部门行业的共同努力,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五年来,各地、各部门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发挥表彰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对1444个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538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505个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在此次表彰中,贵州公安系统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3个单位分别是贵州省公安厅普法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大方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的2名民警分别是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指导大队四级警长何演成、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何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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