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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你公司与阮海鸥有关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南劳人仲字【2021】第161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书内容为:
  一裁终局:一、被申请人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阮海鸥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12日劳动报酬人民币捌仟肆佰捌拾贰元整(8,482.00);
  二、被申请人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阮海鸥经济补偿金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8,700.00)。
  本裁决共计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捌拾贰元整(17,182.00)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被申请人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阮海鸥。
  非一裁终局:一、确认申请人阮海鸥与被申请人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阮海鸥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人民币共计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18,480.00)。
  本裁决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18,480.00),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贵州贵安新区鸿鹄萌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阮海鸥。
  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非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黔0602民初3605号廖磊:
  本院受理原告杨梅与被告廖磊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02民初3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黔0602民初314号李银:
  本院受理原告周邦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黔0602民初4368号杨友成:
  本院受理原告姚元珍与被告杨友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02民初4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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