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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法院:司法为民有“三度”
  ■朱微伟 记者 黄祖祥 谢禄林
  “五年来,毕节法院人民法庭数量从63个增设到74个,全部以地域特色命名增强群众辨识度,人员配置从曾经的多数‘一人法庭’到至少‘一审一辅一书一警一保安’。同时,毕节法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偏远行政村等设立242个法官工作站,‘车载法庭’‘背包法庭’深入农家院坝、田间地头,五年来在乡村巡回审理案件21332件,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获得法律服务。”毕节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是毕节法院优化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效的体现,也是毕节法院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司法为民更有温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真实写照。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有温度、深度和广度,五年来,毕节法院除了优化人民法庭建设外,还做了很多工作。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毕节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妥善审理教育、住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赡养抚养等民生领域案件50974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9.08亿元。全面实施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7102件。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七星关区法院依法对未履行监护义务的两名监护人判处刑罚,威宁自治县法院巡回审理乡镇政府诉学生家长“控辍保学”案,坚决向“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说不。
  细化诉讼便民措施。五年来,毕节法院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立案登记、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网上庭审、视频调解、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新模式;上线运行预约立案平台,网上立案34524件,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高效诉讼服务;运行电子缴退费系统,网上缴退诉讼费1.59亿元,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开展跨域立案740件,方便群众异地起诉。
  深化法治毕节创建。毕节法院坚持把公正和效率作为永恒价值追求,毕节市中级法院牵头的“公正司法天平工程”在法治毕节创建收官验收中获得满分。坚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在全国法院第五届、第六届微电影奖评比中先后有6部作品获奖。2021年扎实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坚持以案释法,审理的“招揽下线人员冒充客服实施诈骗案”,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推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审理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案”,适用民法典厘清婚前赠予行为与借婚姻索财的法律界限,维护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自愿、诚信原则。办理的“追索劳务费诉讼中滥用管辖权异议案”,依法对故意拖延诉讼的当事人罚款2万元,昭示司法资源不可浪费、法律权威不容侵犯,用“小案件”发挥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大效应”。2019至2021年,毕节市中级法院连续三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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