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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黄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联利拓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5民初188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贵州鸿富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袁林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811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贵州智茵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超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810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珠海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曾祥五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815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口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云南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龙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816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贵阳学为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倩茜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818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贵州战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你公司与李丹丹有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南劳人仲字【2021】第146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书内容为:1、确认申请人李丹丹与被申请人贵州战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贵州战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李丹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零叁元整(25503.00);3、驳回申请人李丹丹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本裁决第二项共计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零叁元整(25503.00),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贵州战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李丹丹。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郑彪:
  本院受理原告浦霁诉被告郑彪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即(2021)黔0602民初5061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2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坝黄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未至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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