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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
——论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
  ■本报评论员
  改革不停顿,砥砺再出发。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明确支持贵州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探索路径。
  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至关重要。我们要发挥好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更多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开展集体石漠化土地市场化改革试点,完善“西电东送”电价形成机制,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加快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引导全省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深化效率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推进白酒企业营销体制改革,激发国企国资活力动力,为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以良好的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发展时不我待,改革争在朝夕。让我们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为贵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创高质量发展新的“黄金十年”蓄势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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