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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光黔:
以司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罗光黔现任清镇市法院党组成员、环境保护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贵州省十大环保卫士”称号。
  “罗光黔不忘初心,13年来以司法之名护卫绿水青山。”2007年11月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环保法庭,开启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的探索。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形成了公益诉讼和环保审判的“贵阳模式”,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所做的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赞扬,得到理论界、实务界的一致肯定。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立法进程。罗光黔通过众多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直接推动了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及修改进程。
  自成立之日起环保法庭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就毫不手软,动真格地保护贵阳的生态环境,判处了数百个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配合贵州省“六个严禁”“六个一律”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环保法庭成立以来,通过司法手段,让被告人补种树苗3370亩,投放鱼苗41万尾。
  凭借自身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多年的环境审判工作经历,罗光黔积累了大量的环境审判实践经验,成长为一名环境审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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