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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基层先进典型 发挥榜样无穷力量
  ■ 记者 孙杰 黄祖祥 任莉
  在贵州司法行政系统,有一群基层先进典型,他们服务人民,践行初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们担当作为,在急难险重面前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他们专业精湛,业务过硬,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他们无私奉献,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成绩……
  梁洪:
  做群众的贴心人
  “一直以来,梁洪敬业实干、忠诚担当,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热情耐心地为群众服务,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得到了群众的赞扬。他用实际行动树立起司法行政人的良好形象。”提起梁洪,册亨县司法局相关领导说。
  梁洪,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册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因工作突出,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针对群众对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不高的问题,梁洪经常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深入街头小巷、涉足田间地头、走访村组,走进校园等方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主动上门受理和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宜。在他曾经工作过的双江镇和岩架镇等乡镇,只要一提起梁洪,群众和驻村干部都会不约而同地竖起大拇指。同时,他还借助网络、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事迹和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近三年来,他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646件,结案率100%,解答法律咨询2465件,免费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49件,组织或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近50场(次)。在他和同事的努力下,当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梁洪十分珍惜所取得的工作和成绩,十分体恤民情、民意、民苦、民乐。在对待人民群众时,能诚心接待,热心帮助,耐心解释。他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不图名、不图利,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地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为民服务工作。”册亨县司法局相关领导说,在他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册亨县的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发展。
   陈明:
  力争把每个立法项目做到“三理”
  “立法是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项复杂工作。每一个立法项目,我都尽力做到遵循法理、符合事理、通达情理。”陈明说。
  陈明在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工作的五年期间,参与起草和审查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电梯条例》《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社会关注度高、涵盖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因工作突出,陈明于2020年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耐得清苦寂寞,刻苦钻研业务。从事立法工作以来,陈明一门心思钻研地方立法工作,认真学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立法技术规范,广泛涉猎地方立法方面的相关理论。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编写了行政复议、立法程序、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等方面的讲座报告,将自己的所学所获以举办讲座的形式与大家分享;撰写了数篇与立法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关的调研文章和论文,其中四篇论文获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课题优秀课题奖。
  善于调查研究,推进制度创新。近期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是陈明探索机制创新的一项成果。该办法旨在预先防范立法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陈明参与修订的《贵州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规定》《贵州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工作机制,为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提供了保障。在分管厅领导和处室领导的带领下,陈明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了“法治贵州建设”主题大调研科学立法调研报告,通过调研各市(州)、省直单位立法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研究措施、提出建议。
  注重倾听民声,提高立法质量。在每一项立法活动中,陈明尤其注重立法本质,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透明度。
  李福:
  用真情服务群众

  “他多次被福泉市委政法委、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律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员、维稳先进个人,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他所在的福泉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被省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及福泉市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李福,福泉市司法局的相关人员竖起大拇指说,“李福称得上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
  对于矛盾纠纷的调解,李福有自己方式——面对群众,他始终细致耐心答疑解惑,以真情服务感化群众,拉近与群众距离,由“被动化解”变为“主动化解”,将“有限满意”转向“无限满意”。他公平公正,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名当事人,及时高效化解,为预防和减少信访纠纷的发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从2014年至今,他预防民转刑纠纷17起,化解交通、家庭、山林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共计861起,其中重大、疑难以及死亡纠纷97起,涉及人数2000余人,支付金额高达9000多万元。
  “李福尽职敬业,从疫情发生以来,他积极参与宣传、值守等工作;在脱贫攻坚任务中,他为贫困农户解决法律问题,为贫困农户捐款捐物……”福泉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说。工作中,李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涉及人数57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在长达2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从未被当事人投诉、举报,从未被主管部门处罚、处分、批评,获得了群众好评。
  罗永刚:
  将一生献给了公证事业
  “从业35年来,他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守公证员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服务好人民,为了给当事人排忧解难,他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一名优秀的公证员,为实现社会稳定,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发挥了公证的职能作用,恪守了公证员的职责。”提起罗永刚,他生前所在的安顺市求实公证处的同事这样说,“2020年12月13日,罗永刚不幸因病去世。他的离去,是我们公证行业的损失。他是一位推进民法典诞生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是一位为公证界培养了诸多接班人的前辈,是一位为推进公证制度改革的勇敢实践者。”
  罗永刚出生于1963年12月7日,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安顺市黄果树公证处和安顺市求实公证处工作,历任黄果树公证处及求实公证处副主任。1991年经考试取得公证员资格,1993年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2013年荣获全省优秀公证员称号,2015年荣获贵州省司法厅从事公证工作30年荣誉称号。
  罗永刚生前作为一名对公证工作充满激情及情怀的人,对公证业务总是一丝不苟的完成。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了大量祖籍安顺的台湾老兵遗产继承的问题,需对每一个老兵的亲属情况进行核实,因年代久远档案材料不全,难以查找到当事人的资料,面临该批遗产难以继承的情况,罗永刚主动前往这批老兵原户口地及周边村寨挨家调查核实。当时交通很不方便,基本都只能靠徒步行走,但是他仍然主动承担走访调查的工作。经过他不懈努力,最终查清了这批老兵的亲属情况,并办理了相关公证,顺利的让台湾老兵的遗产得到继承,维护了公证的真实性及当事人的权利。
  作为一名老同志,罗永刚生前没有仗着自己资格老、年纪大及领导的身份,对工作挑挑拣拣,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及支持地方建设,在一次解决“两违”建筑的会议中,由于该片区“两违”建筑体量大,“两违”建筑内存放的物品很多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党委政府,他主动提出采取公证证据保全的方式解决当事人的困扰。由于该“两违”建筑片区位于该地城乡结合部,栋数多,体量大,环境复杂,为保证本次拆违工作的进度,罗永刚身先士卒,带领一帮年轻公证员,每天连续工作十几小时,最终圆满的完成了本次公证证据保全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作为一名老公证人,罗永刚生前无时不再以自身的行为为公证行业争光添彩,他是一个为公证事业奋斗一生的人。”罗永刚生前的同事说。
  马进:
  坚守为民服务初心
  “我出生在贵州赤水的偏远农村,1995年高考失利,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笨鸟’。但我没有放弃,而是通过自学先后获得专科、本科学历。2009年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后,由于我不是法学专业的科班生,此项工作又涉及行政、民事、经济等法律领域,这让我倍感压力,但我不认输,而是暗下决心过国家司考。在四年的时间里,通过晚上和双休日的自学,经过失败、再考、再失败、再考,终于通过国家司考,光荣的成为一名公职律师。”马进说。
  马进是赤水市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15年来,他通过努力,获得优秀人民调解员、普法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司法行政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和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荣誉的背后,折射的是他苦干实干、勤政为民,爱岗敬业、廉洁为民,不忘初心、服务为民的品质。
  “自踏入司法行政队伍以来,时刻牢记为民服务、求实清廉,深悟‘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哲理。”马进说,办案中,有极少数当事人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采取从小到送鸡送鸭、请客吃饭,大到上千元的送名烟、名酒和金钱等方式。面对这一切,他好意相劝、断然拒绝。
  “2015年,我办理的一个林权争议的复议案件,在上门勘界调查中,一个当事人一边拿出一叠崭新的钞票塞给我,一边说‘你们很辛苦,就收下买包烟抽’。我赶紧拒绝,同时告诉他,我们会秉公处理。”
  工作以来,马进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很多很多,他难忘的,是2018年办理的一件典型的纠错案。
  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赤水市涉及两个乡镇的村民组群众因200多亩的“鸡飞岩”山林发生林权纠纷。50多年以来,双方多次发生争执,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由于该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经区公所处理过,后当事人又不断赴省进京上访。2018年,马进接到申请并商林业局立案办理。经过现场勘界、多方调查,发现区公所的处理决定存在“认定事实重大错误和超越职权”这两大问题后,报请撤销了区公所的处理结果。通过对区公所处理结果的纠错,彻底解决了半个世纪以来困扰两个乡镇、信访部门和林业部门的林权争议。
  2015年以来,马进承办了行政复议案件200余件、行政诉讼案件100余件。承办土地权属、国家赔偿、合同纠纷等其他案件200余件,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更是不计其数。在工作中,他不是简单机械地办理案件,而是考虑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要避免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跑腿次数,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办案时限等“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据他统计,经复议后,有约10%的案件被撤销,约10%的案件被变更或责令履行,有约10%的案件经行政调解而结案。经复议的案件,没有发生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也没有发生一件被投诉举报。
  “自从踏入司法行政队伍以来,我就以认真做好法律工作、服务人民作为我的初心,作为我一辈子的事业。”马进说,“看到有朋友开豪车、有同学住豪宅,我也曾羡慕过,但一直没有改变、没有动摇自己的信念。因为,这世界既需要参天大树,也需要默默无闻的小草。我愿自己永远做那棵小草,坚守着我服务人民的初心,努力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
  刘振明:
  奋勇追梦创辉煌
  “刘振明老师很了不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贵州律师界提起刘振明,众多律师都竖起了大拇指,“在年轻律师面前,他可是老前辈,他的名声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大。”
  “我在律师行业上已工作了30多年。”刘振明说。在从业路上,刘振明有很多故事。
  2009年6—9月,刘振明作为铜仁行署法律顾问,受铜仁行署委托带队作为原铜仁行署驻北京联络处购房专案工作组赴京解决原铜仁行署与北京润佳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不仅促使北京润佳公司及时办理了《房产证》和《国土证》,使原铜仁行署免交契税122万元,并节约了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262万元费用,还成功避免了3800多万元的风险损失(现联络处房产价值数亿元),为此原铜仁行署专门行文予以表彰。
  2018年4月,刘振明受铜仁市委、市政府委托,带队作为“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工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按时有序、平稳地完成了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得到了铜仁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刘振明多年来一直无偿担任铜仁市政府(原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义务从事接访工作,为信访群众、职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指导工作。
  工作中,刘振明为铜仁供电系统,国有、民营企业职工,中、小学师生,社区群众进行义务法律宣传、培训讲座,受益人次逾万人。此外,刘振明律师及其带领的律师团队为困难群众和职工承办了近千件法律援助案件,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刘振明带领的驰铭所作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先后承办破产清算案件17起,共计发放人民币2000余万元,从源头上预防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0多年来,刘振明沿着他当初的律师梦,奋勇前行,付出了很多,收获也匪浅——1996年、2011年分别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党员律师标兵”称号;1998年被铜仁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区“十佳干警”;2013年被贵州省律协评为“2008-2011年全省优秀律师”;2015年荣获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工会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2017年12月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颁发“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称号;2019年12月被铜仁市委政法委评为铜仁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2020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评为“第七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张劲:
  扎根基层的“老黄牛”
  为让受害者放心,他先后多次以个人名义向民工兄弟写下欠条,使受害者的利益得到了保证;
  为能真正地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他辞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一职,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职调解信访积案、重大矛盾纠纷;
  ……
  他就是现年56岁的德江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德江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劲。
  “每当调解好一件事情、化解好一场纠纷后,让社会多了一份安定,心里特别舒坦,心中有吃了蜜一样的甜美。”张劲说。
  2016年,来自德江县钱家乡的农民工伍某成生病多年,又被之前务工企业拖欠工资。经张劲调解后,企业将拖欠工资打到伍某成银行卡上,伍某成潸然泪下,感谢张劲说:“这一辈子,我一家人都会记住你的恩情!”
  2018年的一天,张劲在陪同县领导接访时,一名来自沿河县的民工来到张劲面前,恳求张劲为他追讨交通事故赔偿款。张劲耐心、细致地了解事情原委后,他把自己担保写下的欠条交到这位家里遭遇不幸而急需用钱的农民工手中。一个月的时间,该农民工拿到了18万元的赔偿款,顿时泪如泉涌感谢不断。如今,这位农民兄弟将张劲视为至亲。
  “多年来,为让受害者放心,张劲先后多次以个人名义向民工兄弟写下欠条,使受害者的利益得到了保证。”德江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如果矛盾纠纷久久解决不了,寝食难安。只有尽心尽责为民解难,自始至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公平公正圆满解决,心里才踏实。”张劲说。
  在德江县司法局任局长5年间,张劲经手的纠纷多达652多件,有300余天是在乡村解决矛盾纠纷,有100多个周末是在村组为群众解决矛盾和排忧解难。
  为能更好地俯下身子,真正地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2019年,54岁的张劲主动申请调离德江县委政法委,辞去常务副书记一职,调任德江县司法局任党组成员、德江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信访积案、重大矛盾纠纷。仅2019年一年,张劲处理各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及重大矛盾纠纷57件,涉及金额3639.2553万元,已全部办结;2020年至今,各级交办信访积案及重大矛盾纠纷27件,涉及金额1170.38万元,已全部办结。
  “在调离德江县委政法委的时候,张劲细心地将在政法委没有化解的纠纷及信访案件档案分袋装捡列类,说‘得把这些还没有来得及办理的几个案件带走,抓紧时间调处好’。”德江县委政法委的同志说,“张劲就是一位任劳任怨、不计得失、坦荡无私的‘老黄牛’。”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4年来,他调解的土地纠纷、林权纠纷、移民搬迁、违规建筑拆迁、家庭纠纷、一般治安案件等共计3120多件,涉案近10000多人,群众满意率高达99%,且无一人上访。因工作突出,他获得了无数荣誉。其中,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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