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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华卓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卓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本委受理李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651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4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黔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唐健、刘慢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2】第664-665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你公司与熊婧竹有关工伤待遇产生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南劳人仲字【2021】第201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书内容为:
  一裁终局:驳回申请人熊婧竹关于医疗费的仲裁请求。
  非一裁终局:确认申请人熊婧竹与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9日;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熊婧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肆元整(1,434.00);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熊婧竹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元整(31,200.00);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熊婧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肆万陆仟捌佰元整(46,800.00);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熊婧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民币叁万玖仟捌佰玖拾肆元整(39,894.00);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熊婧竹住院生活补助费人民币叁佰叁拾元整(330.00);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熊婧竹鉴定费人民币伍佰贰拾元整(520.00);驳回申请人熊婧竹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手续费用的仲裁请求。
  以上裁决自裁决书生效之日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贵阳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一次性分别支付给申请人熊婧竹壹拾贰万零壹佰柒拾捌元整(120,178.00)。
  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非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黔0602民初2359号
铜仁市碧江区宏宇门窗店:

  本院受理原告田素芳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02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的蒋泽勇律师,不慎将贵州省司法厅2018年3月13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201200910704749,执业证书流水号:10843052,现声明作废。
  本人周琨(身份证:520102197409194616)、杨斯淮(身份证:520103197509304022)于2021年7月4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项目J区J01组团-8栋2单元-5-3号房源一套,首付款金额:151188元(收据号:00007514)定金金额:20000元(收据号:00007393)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本人葛学荃(身份证:340103199001022599)于2021年10月6日购买中天悦曦府组团-9栋1单元-1-1号房源一套,首付款金额:176506元(收据号:00009958)定金金额:20000元(收据号:00009936)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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