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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刘琴
坚守法治信仰 守护公平正义
    ■记者 龙立琼
  “民事案件看似家长里短,婆婆妈妈,但却事关民生和群众疾苦,一个案件审理的效果,往往能引导社会的价值取向。”办了将近24年的民事案件,刘琴愈发体会到公正的民事审判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作用。
  从1998年考入黔东南州岑巩县法院,到如今担任黔东南州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这位走出大山的女法官用苦干实干书写法治信仰,真正诠释了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无限忠诚。
   想方设法实现“案结事好”
  “如果这次官司打不下去,也不打了,我只有搬到他(被告)家里去住,出人命随他去了!”时值冬天,看着原告代某一家挤在不足40平米的出租房里,对于他的怒火中烧,刘琴打心眼里理解。作为一名法官,她知道当前的燃眉之急是赶紧把双方的矛盾处理好。
  原来,原告代某、陈某夫妇用外出打工多年的积蓄,委托无相关建筑资质的被告邓某给代家修建房子。在房屋主体工程快完工时,代某发现台梁横梁裂缝,经政府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站检查,发现二楼五根台梁断裂,即作出《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停工,并排除危险。双方经政府多次调解未果,代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84万余元,并拆除危房,同时支付每月自己因修建房屋而租房的租金2000元,直至房屋重新建成时止。
  刘琴是该案的承办法官,她通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后,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无异议。但是本案要判决的话,必须作危房鉴定,对其损失作评估。
  “为修房子和请律师打官司,家里己是债台高筑,无力支付几万元的鉴定费。”代某向刘琴反映家里的苦衷。同时,刘琴也发现,凭被告现有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赔偿代某的损失,一判了之后,将来必将产生新的“执行难”。
  怎么办?如果就现有证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按当地说法就是官司打输了,一旦村民形成“有理没钱才打输官司”的意识,“司法为民”的宗旨将难以被村民认可。
  原告不敢住,被告赔不起,刘琴决定想方设法实现“案结事好”。她多次对当事双方作耐心细致的劝解疏通,从法律、法理、乡情等多角度多方位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方房屋拆除费16万元,由原告方自行处理该房屋,被告修房子的工钱14000元自愿放弃。案件调解后,代某找人加固了房屋并入住,双方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办案要换位思考,假如我们是当事人,我们对法官会有何要求?既不能一判了事,也不能教条僵化,机械办案。要认真审查案件,对当事人举证不力或不能的,要主动调查核实,主动作为,敢于调解、善于调解,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刘琴坚定地说道,每一起民事案件的背后,关系一个家庭的现实生活,关系每一个当事人的悲欢离合,法官不是官,但是负有构建和谐社会之责。
  “我有女儿,特别能理解家庭对娃娃的影响。所以在审判离婚案时,看到夫妻双方的小孩总是特别心疼,特别是看到有些孩子抱着妈妈哭,对我刺激太深了!”刘琴对离婚案件的审判深有感触。作为一个民事审判法官,办理离婚案件在所难免。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刘琴总是竭尽全力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有时为了不错过稍纵即逝的调解时机,她经常加班,劝导夫妻双方要爱护孩子,避免因为婚姻问题伤害孩子。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刘琴看来,法槌之下不仅有公平正义,法槌之下还有真善美。“让群众了解法律在倡导什么、保护什么、反对什么、惩治什么,让裁判说理成为行为指引,让规则意识扎根于群众内心。”24年来,无论在办理赡养老人、调解邻里纠纷也好,还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案件,刘琴始终努力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畏惧之后仍迎难而上
  案多人少一直是法院面临的突出问题。凯里市是黔东南州中心城区,近年来受理的各类案件占全州法院案件数的2/5以上,员额制法官每人年均办案400件以上,一年365天,平均每天要办理1件以上,工作量大,案件办不快、办不完,社会反映强烈。
  2019年8月,面对凯里市法院工作中突出的困难,黔东南州中院党组选派刘琴到凯里市法院挂任副院长,负责民事审判、立案和审判管理。
  “当时凯里长期未结案件全省最多,困难太大,我也很害怕完成不了任务,还偷偷掉了眼泪。”即使业务能力精湛,刘琴还是感到一丝胆怯。但转念一想到群众对法院司法服务的急愁难盼,她大脑里只闪出两个字:“拼了!”
  她到岗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摸底,通过网上核查,发现超、长未结案件主要集中在几个法官手中,遂逐一对几名法官进行约谈,集中分析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方法,限期进行结案。对人员进行摸底,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庭长负责制。加强上下班管理,不定期对庭室进行查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备案作年底考核依据。建立微信调度群,实时对全体员额法官进行监控管理和提醒,审判管理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半年一小结。对办案困难的法官进行帮扶,实行案件分流,移交部分积案给挂职干部审理。集中分析案件,通过法官联席会等方式,解决疑难案件,减轻积案员额法官越办越困难的压力。
  面对大量案件,刘琴带头放弃双休日、节假日,坚持带头办案,签处积案法律文书,在这种情况下,她仍然办理了138件案件,签发和修改几百份法律文书。
  在黔东南州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凯里市法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清瘀疏堵。2019年凯里市法院全年收案15741件,结案14982件,结案率95.18%,创历年最高。
  以改革促审判质效提升
  2016年,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黔东南州中级法院打破庭室成立六个审判组,刘琴任第四审判组组长。由于她带头办案、敢于担当、大胆管理,全组同事发挥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取得了所带领的审判组收、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等办案指标位列全院前列,居民事六个审判组之首。合议庭三名法官和书记员均受到表彰,她本人被评为“全州先进工作者”。
  2017年,刘琴入额并担任民事第三组审判组组长,当年她带领的审判组各项指标再次位列全院前列,居民事五个审判组第一,她本人被黔东南州中级法院评为“办案状元”“调解能手”“全州法院办案能手”。审判组的其他法官也受到不同级别的表彰。
  2018年,她所带领的团队各项办案指标继续名列全院前列,她本人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全省岗位大练兵先进个人”“州文明标兵”。她撰写的法律文书两年被州中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从2016年到2018年,她办结案件374件,连续三年所办案件之和居全院之首。
  在挂任凯里市法院副院长期间,为提升审判质效,刘琴不余遗力推行改革。她制定民事繁简分流方案,从案由到人员进行分流,大力推行小额诉讼,简化诉讼文书,推广要素式审判和表格式审判,同时随时关注各庭及每个员额法官案件量和审理进度,及时对各庭的案件量进行总控调整。她严格围绕质效指标开展工作,实行周、月、季、年考核制度,较好地提升了办案质效。她还注重强化对案件研判和学习交流,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感受到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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