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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报讯(刘佳丽 马佳)1月6日,黔南州龙里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局对龙里县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维护学生及其家长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为重点,主要通过实地查访、询问交谈、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深入龙里县内15家培训机构,重点就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聘请在职教师,是否知晓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是否有专人保管,师资、管理条件是否达标,教学活动是否合格,疫情防控措施及办学场所安全卫生是否合规,监控是否全面覆盖,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有无进行犯罪记录查询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有效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针对检查中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对在职老师没有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教职工对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不了解、监控没有全覆盖等问题,要求培训机构立行立改。涉及的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确保机构的依法规范开办。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提出建议:杜绝教师无证上岗的现象;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和法治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龙里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履行监督检察职能,督促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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