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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本报讯(记者 席忞禾)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规范我省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成这些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日常运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权益保护机制等,同时,提出保障措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纳入省级政府赋权清单,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将初步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到2023年,健全内容全面、标准明晰、运行顺畅、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引导和激励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全面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明确,各地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养老服务基本数据汇集共享,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要统筹整合资源建设互联互通、共享共赢的智慧养老系统,实现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数据统计监测等线上管理。同时,鼓励养老机构使用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给老人配备可穿戴、便携式智能设备,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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