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三省四地司法局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司法行政保护
   本报讯(记者 岳端)为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资源保护,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毕节市司法局立足于“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战略定位和要求,积极协同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遵义市三地司法局推进赤水河流域司法行政保护,共同制定出台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司法行政工作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从11个方面加强赤水河流域司法行政协作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该《机制》的建立为三省四地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资源、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奠定良好合作基础,共同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过推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融入社会治理、沟通协作涉及立法项目的立项调研论证、联合举办赤水河流域普法活动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共同预防和惩治破坏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机制》规定,三省四地司法局要在立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和法治督察四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立法质量。在制定涉及赤水河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时,要在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和实施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协作,为赤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要积极组织各地有关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强化联合执法监督,推行污染联防联控。加强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统一环境监管执法,推动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统一执法规范,统一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裁量基准,以“一把尺”实施严格监管。并积极与对应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衔接,分别做好事前工作报告,争取得到上级支持和认可。
  强化融入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示范创建。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三省四地出台的地方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生态文明条款,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的宣传员作用,引导群众形成赤水河保护的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大力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文化建设,统筹利用赤水河沿线历史遗址、名人名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将法治元素和生态保护融入赤水河沿线文化旅游开发,打造在赤水河沿线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法治文化示范点。
  强化法治宣传阐释,创新联合宣传机制。推动将各地法规规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团跨区域深入沿河城乡宣讲,深入阐释树立生态保护理念、推进流域休养生息、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等内容,宣传与赤水河流域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服务和保障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的举措和成效,为服务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机制》还就探索开展联合法治督察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赤水河流域保护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