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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 余成林
  2021年,黔西南州兴仁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实”字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期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按照兴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兴仁市检察院以“选优配强、发挥特长”为重点,先后精心选派驻村干部2人到村常驻开展帮扶工作。2位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任劳任怨、突出重点,长期深耕基层、团结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驻村工作纪律,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在危房普查、医保缴费、粮食作物核算等实际工作中尽心竭力。在辅助村级换届选举、助力村级党建工作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效能中坚持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积极献言献策。同时,按照帮扶点指挥部安排,帮扶干部尽锐出战,轮战走访开展帮扶,单位领导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补齐巩固脱贫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短板。
  此外,兴仁市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契机,把增强人民群众“三感”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救助涉贫案件当事人2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努力让司法接地气、让法律有温度。同时,将两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提高救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实群众叫好的“民心工程”,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真正做到为群众破难题、解担忧、办实事,彰显检察温情。
  2021年,兴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先后深入鲁础营民族村、陆官街道坪上村、城南街道鹧鸪园村和大山脚村、马马崖镇联增村和米粮村共6个村(居、社区)开展调研指导,了解各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等基本情况,听取各村支两委汇报工作中的困点难点,挤压办公经费,下拨经费4.9万元着力解决帮扶责任村困难。同时,多次深入驻村帮扶村、包保联系村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理论政策,给村支两委及党员带去精神的洗礼,促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对《宪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增强村支两委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民生底线贡献检察智慧。
  2021年来,兴仁市检察院向村党支部发放民法典、《宪法》及反诈、国家安全法、扫黑除恶、禁毒、反家庭暴力等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册,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为基层群众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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