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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持续推进禁捕执法常态化
  本报讯(记者 陈龙)日前,记者从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巩固提升“四清四无”工作战果,持续推进禁捕执法常态化,按照贵阳市、南明区禁捕退捕工作安排,近期,贵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南明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南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南明区贵钢花鸟市场、万东花鸟市场渔具经营场所、新路口、渔樵水产品交易市场及辖区内餐饮经营主体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各部门根据分工的不同,对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禁用渔具的行为;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出售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以及利用“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乌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营销广告、标语、菜单等进行清理、取缔。
  检查中,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者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现场通过查验进货凭证、鉴别销售种类等方式仔细排查了贵钢花鸟市场、万东花鸟市场渔具经营场所及新路口、渔樵水产品交易市场内是否存在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生产销售捕猎野生动物工具;违规收购、销售渔获物及违禁工具;违法交易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
  还对水产品经营者、餐饮单位的招牌、宣传物、菜单等进行查看。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还进一步对经营户开展长江禁捕、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的宣传,张贴、发放《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关于南明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政告知书》。
  自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已检查农贸(批)市场230余家次,水产品经营者500余家次,检查商超270家次,餐饮单位2800余家次,渔具经营者40余家次,发放《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政告知书》900余份,张贴各类海报3900余份。拆除违规店招牌1家,拆除户外广告1家,查处1家发布虚假广告案件。
  南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持续加强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工作,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渔获物、虚假宣传等行为,着力巩固工作成效,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禁捕禁捞管理秩序,实现渔业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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