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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检察院监督镇政府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本报讯(杨秀丽)“镇政府把我婚姻登记错误了,让我到检察院申请对他们监督,才能撤销对我的错误婚姻登记。”12月初,黔南州长顺县检察院接到一名特别的来访者张某某的诉求。
  今年10月初,张某某在贵阳某楼盘看中一套房子,准备购买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是已婚状态,需要提供配偶一方的相关信息。“我一直是未婚状态,什么时候结过婚了?”张某某很是疑惑。经核对信息,和自己登记结婚的竟然是自己的妹夫陈某某。经与妹妹沟通后得知,妹妹2004年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张某某的身份信息与男友陈某某登记结婚。
  为解决这一问题,张某某于12月1日到长顺县检察院申请对镇政府的监督。张某某的申诉被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婚姻登记记录、询问相关证人等,检察官最终查实了张某某的妹妹冒用张某某的身份信息与陈某某登记结婚的事实。此外,张某某的妹妹于2010年以结婚证遗失为由,在补办结婚证的过程中以她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结婚登记。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12月9日,长顺县检察院举行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听证,听取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意见。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张某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事实清楚,检察机关依照前例监督镇政府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
  随后,长顺县检察院对某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张某某与陈某某的婚姻登记信息,同时,要求对全镇类似情况进行清查,经核实属实的,类似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某镇政府负责人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刻启动撤销婚姻登记程序,将尽快撤销张某某与陈某某的婚姻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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