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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本报讯(杨丽平 记者 罗翔)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城乡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龙里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
  创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点单式服务。龙里县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居)群众收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形成服务需求清单推送至村(居)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针对群众需求提供“点单式”服务,做到法律服务超前化、精准化,强化村(居)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效果。截至目前,共收集到群众需求清单49单,接待群众咨询的次数49人次,开展法治宣传27次,协助村(居)委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次,为村(居)委会开展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6条,帮助审查涉及扶贫项目的合同数以及提出的法律意见14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数8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7件。
  健全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81村(居)匹配每年5000元工作经费,引导全县36名社会执业律师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志愿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的转型,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人数达36人,81个村(居)全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全覆盖,村(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转变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方式。龙里县将考核方式由县司法局考核转变为以镇(街道)考核为主,县司法局定期督查指导的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各镇(街道)每月对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县司法局对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一月一督查,一督查一报告,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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