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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法院联动执行让老赖无处遁形
  本报讯(龙本坤)“法官,我知道了错了,我交钱!”当被执行人马某标在寒风中被执行干警从宾馆带到黔东南州从江县法院执行局时,连声向执行干警表明态度,并连忙用手机向他人借款。不到两个小时,被执行人马某标就将拖欠的全部案件款15000元、罚款1000元及执行费125元转到了执行法官微信里。
  原来,被执行人马某标系外省人,2017年到锦屏县新化乡从事养殖业,因资金周转不足遂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和借款10万元。但马某标养殖场扩大生产,鸭、鹅出栏销售后一直未还吴某和借款。经多次催要仍有5万元未付。无奈吴某和只得诉至法院。2019年7月经法院主持调解,马某标仍需偿还吴某和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3000元。案件生效后,马某标仍未主动履行,经锦屏县法院执行,至2020年9月仍有15000元未付清,同时未主动申报财产,被罚款1000元。因马某标早已离开锦屏县内并外出去向不明,在执行猎赖行动中,法院将其上网猎赖。
  12月15日晚8时许,接举报线索,被执行人马某标在从江县内,锦屏县法院立即组织警力驱车150多公里,连夜赶往从江。同时,为防止马某标再次“失踪”,锦屏县法院当即联系从江县法院执行局先行控制被执行人。晚上10时,经从江县法院执行干警做被执行人工作,马某标已筹集到全部案款,锦屏县法院执行干警赶到从江县法院时,马某标主动将全部案款当场支付。该案经公安、兄弟法院高效联动,仅用两个小时就让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无日夜,猎赖不停歇。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未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措施,逃避执行的,上网猎赖。那些抱着侥幸心理外出不归、欠账不还的老赖,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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