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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多方合力让家庭监护归位
本报讯(杨霞)“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在监护、教育上的缺失,从而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今后我们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要求,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做一个称职的父母。”日前,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因父母离异导致长期家庭监管缺失、缺乏沟通、陪伴等问题,致使年仅14岁的他因自我约束、控制能力较差、法治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问题,红花岗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新蒲公安分局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
送达仪式上,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具体内容,并就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对监护人进行训诫,针对性地提出重点监护举措。随后区妇联专业家庭教育老师从放下心理包袱、加强监护和关爱、提高监护能力等角度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教育孩子中存在的问题,承诺今后将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红花岗区检察院通过创新监护权监督工作机制,将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制度有机结合,唤醒失职家长,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今年,红花岗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针对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甩手家长”等问题,已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0余次,旨在改善亲子关系,督促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下一步,红花岗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积极强化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施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模式,进一步引导和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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