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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助力文物保护
本报讯(邓迪 黎娟)福泉市沙坪火车站(旧址)始建于1942年,1938年,随着抗日战争局势的变化,国民政府为了更快实行西南战略物资和兵员快速调遣,急需打通西南铁路交通枢纽线,决定修建该火车站。后战事紧张、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修路经费严重不足最终导致该火车站未通车。现该火车站(旧址)被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9月,福泉市检察院在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沙坪村委在沙坪火车站(旧址)内办公,且在火车站内堆放有较多易燃物品。在消防设施方面中仅配置三瓶灭火器,也未配备避雷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加强对沙坪火车站这一省级文物单位的保护,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利益,福泉市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文物保护,并于今年10月15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马场坪街道办事处、沙坪村委等相关单位就沙坪火车站(旧址)保护工作举行公开听证。
福泉市检察院根据听证会评议结果,综合全案情况分别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当地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发出后,沙坪村委高度重视并于11月26日全部搬离沙坪火车站(旧址)办公。
今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福泉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线索摸排。同时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建立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保护合力,推动福泉市文物保护工作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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