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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百所学校设立“春苗”工作室
凝聚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 喻玉)近日,贵阳市百校“春苗”工作室挂牌仪式在贵阳市第四十五中学举行。贵阳市检察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公安局等9家单位联合成立“春苗”工作室,共同进驻贵阳市百所中小学,凝聚司法、政府、社会团体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延伸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触角,将工作职能主动前移到学校,有针对性地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对在校师生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效果,助力稳步推进贵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完善贵阳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
  据介绍,“春苗”工作室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为目标,积极履行各政法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贵阳市百所学校设立“春苗”工作室,协助学校处理校园内各类事件,加强对在校师生普法宣传教育,帮助在校学生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在校学生实施犯罪行为,营造安全、文明、法治校园环境。
  开展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贵阳贵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检察机关认真履职,切实抓好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落地落实。根据贵阳贵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贵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贵阳贵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及相关工作要求,贵阳市检察院要牵头建立健全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制度等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贵阳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为推动贵阳市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贵阳贵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成效,贵阳市检察院代拟了《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贵阳市“春苗”工作室工作职责》《贵阳市“春苗”工作室工作制度》,提出了工作室机制、流程,初步确立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会商了“百所学校名单”及各学校的联络单位和联络人,并于12月8日组织召开了贵阳市百校“春苗”工作室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听取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也做了挂牌筹备各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流程制度,充分发挥好协调联络作用。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排出值班时间表,拟定成员单位入校开展工作顺序,统一工作室工作台账;督促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室职责及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对工作人员在值守期间受理的问题、事项进行分流并跟踪落实;定期收集百所学校工作台账,督促未完成事项,归档已完成事项,积极帮助所在学校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确保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顺利推进。”贵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姜正权说。
  在推动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出绩见效上,贵阳市检察机关强化统筹,进一步把百校“春苗”工作室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统筹起来,切实做到“五个结合”,整体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工作室加强与学校工作衔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校园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对策,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主动通过工作室了解“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明察暗访、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通报辖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等,推动学校制定法治教育计划;与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开展检察长、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兼任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356名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宣讲、心理健康咨询等系列活动,组织家长、学生、教师代表等开展座谈。2019年至今,贵阳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0余场,成效明显;与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结合起来,从校园硬件设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方面摸排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线索,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民事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努力做到“办理一片、治理一片”;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工作室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诉讼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履行代未成年人起诉职责;与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严格落实省检察院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实行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通过工作室,重点关注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落实情况,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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