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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法院提高执结率助涉诉企业收回资金
   本报讯(蒋淞 记者 范良丽)“这笔欠款快3年了,今天终于拿到了,感谢法官公平公正的审理,感谢执行人员的努力,切实为我们企业解决了难题。”近日,铜仁市石阡县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负责人在拿到12912元广告安装费时,激动地与铜仁市石阡县法院承办法官说道。
  2019年12月,该广告公司就广告制作安装事宜与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饰公司)达成合作约定,由广告公司为服饰公司制作并安装广告,安装验收结束后服饰公司立即向其付款。然而,广告安装工程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该服饰公司以经费未到位为由,未按时向广告公司支付费用,但承诺会于2020年1月18日前支付。
  时间很快到了2020年1月18日,广告公司被再次告知资金未到位,并答应会在2020年3月1日该笔广告制作安装的费用,并写下欠条作为依据。此后的半年时间里,广告公司多次向服饰公司催要该笔欠款,均未得到支付。2020年10月20日,广告公司向石阡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服饰公司支付广告制作费12912元。
  不久后,由于其他原因,广告公司向石阡县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石阡县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2021年6月8日,广告公司由于没有收到欠款,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石阡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通过法院开庭调解,由服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前一次性支付广告公司广告制作安装费12912元。
  到期后,该服饰公司仍未支付该笔欠款,广告公司遂向石阡县法院申请执行。收到申请后,石阡县法院立刻对被执行人员开展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存款,也没有登记注册有车辆等信息。此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于近日交来所有执行款,该案执结。
  今年以来,石阡县法院本着及时高效便捷的为涉诉企业收回资金,提高涉诉企业诉讼便利度,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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