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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
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发展大局
   ■记者 范良丽
  速裁程序适用率、认罪认罚适用率、不起诉率、确定性量刑建议采纳率等业务数据均名列全省前列,1人获最高检第七检察厅通报表扬,1人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近10名同志获州级以上表彰……2021年,黔西南州兴仁市检察院凭借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奏响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强音。
  主动维护兴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兴仁市检察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兴仁市检察院围绕法律监督职责定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兴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赵鸿说。
  兴仁市检察院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着力提升四大重点行业的整治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宣传及线索摸排,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全面精准摸排,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兴仁市检察院受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1条,移送市扫黑办1条;对受理审查起诉审结的677件881人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斗争恶工作,对已办结的8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开展线索倒查,将排查出的违纪违法新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将涉及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移送黔西南州检察院;将普通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名检察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1人被贵州省检察院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
  以办案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兴仁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网吧监管漏洞,针对学校日常对教师监管缺失,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均得到相关部门整改回复。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9件97人,逮捕21件8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件57人,提起公诉4件16人。
  保护财产安全、消除贫穷落后、尽享碧水蓝天……这些简单而美好的词汇,承载了普通老百姓对幸福、安定生活的热切期盼,而为了让这份期盼变为现实,兴仁市检察院一直在努力。
  兴仁市检察院以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安全生产守夜人”等专项活动为发力点,走访全市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公益诉讼,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累计36件,立案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发出的检察建议中,内容涉及食品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英烈保护、道路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已向兴义市法院提起诉讼3件,不诉1件,在办4件。按照中央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工作,共办理道路安全、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兴仁市检察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四新”“四化”,持续开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工业产业专项工作,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深入走访全市重点企业20家,慰问企业困难职工2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1次。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兴仁市检察院为了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在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兴仁市检察院认真制定贯彻落实《〈贵州省检察院关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措施〉的责任分解方案》,从8个方面明确提出25条工作措施。全员包保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242户,选派驻村干部2人,下拨经费49000元,切实帮助帮扶村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1年,兴仁市检察院1人获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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