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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模式”做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安龙县检察院 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
凤冈县多部门联合共筑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
砍毁他人47棵核桃树村民领刑又赔钱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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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 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
本报讯(陈贤 罗大实 记者 任莉)为展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日前黔西南州安龙县检察院举行了2021年第二批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8户18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21.76万元。
一直以来,安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紧密结合,积极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对此,该院加强内部的沟通协作,畅通救助渠道,汇总各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在检察环节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让因案陷入困难的家庭重燃希望。
同时,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严格按照《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省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或亲属,主动沟通联系,积极宣传有关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已为15户33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9.76万元,且均按照相关程序呈报审批,将救助金已如数发放到被救助对象手中,为因案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救助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
接下来,安龙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积极担当作为,依法依规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申请司法救助,用实际行动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彰显检察关怀和司法温情,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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